2026年1月13日,本院对股东吴*申请其投资企业南京东南*********(简称铁合金公司)申请强制清算一案立案审查。申请人理由如下:申请人是被申请人的股东,双方的公司解散纠纷一案,贵院于2024年12月18日作出(2024)苏0113民初****号民事判决,判决解散铁合金公司;被申请人上诉后,上诉法院维持原判,该判决已生效。判决生效后,铁合金公司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但至今没有成立。为维护股东利益...(本文书还有408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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