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俞*因与被申请人某哈尔滨焊接技术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焊接技术中心)人事争议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1民终****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俞*申请再审称,其诉讼请求是关于事业单位劳动者已付出劳动是否应获得劳动报酬的纠纷,本案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审理,原审法院错误引用《人事争议处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而认定俞*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人事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亦错误。原审裁定混淆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案件,仅针对俞*未提出的人事争议裁定驳回,对其提出的劳动报酬问题不予审理,...(本文书还有70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