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谢*因诉被上诉人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香坊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1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原审法院查明:2025年7月8日,谢*以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红旗大街派出所)为被申请人,向香坊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1.确认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以下简称香坊公安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行政不作为;2.责令被申请人办理申请人的落户口事项。2025年9月8日,香坊区政府作出哈香政复决字〔2025〕255号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255号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为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红旗大街派出所(以下简称红旗大街派出所)。香坊区政府认定:谢*于2025年6月4日到红旗大街派出所处要求办理落户,经红旗大街派出所工作人员指导后7月3日带着申请材料办理落户事宜时,红旗大街派出所并未办理并且要求谢*出具一份具有副所...(本文书还有20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