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王*因诉被上诉人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松北区政府)行政复议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1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20年5月9日,哈尔滨某有限公司取得哈松建字第23010*****0001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0015号规划许可)。
2020年9月22日,王*与哈尔滨某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松北区。
2025年7月21日,王*以哈尔滨市松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松北自规局)为被申请人向松北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请求:确认哈尔滨市融创冰雪影都一号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
2025年9月8日,松北区政府作出哈松政复程驳〔2025〕23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234号复议决定),认为:……松北自规局作出的哈尔滨市融创冰雪影都一号地《建设工程规划...(本文书还有208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