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袁*因诉被申请人黑龙江省尚志市尚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尚志镇政府)确认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1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并于2025年12月9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再审申请人袁*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师*,被申请人尚志镇政府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副镇长潘*、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询问。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袁*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原审判决,责令尚志镇政府赔偿其损失。主要理由:1.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其无毁林种参行为,也未侵占农用地,无违法行为。2.其持有合法承包手续,合法种植树木和林下参。其领取造林补贴可以证明其种植了树木。尚志市自然资源局作出《关于确认“二调”权属及地类情况的复函》不能证明其种植树木,发展林下经济违法...(本文书还有11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