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关*,男,1990年7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桦南县大八浪乡检草沟村。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吴*,女,1990年10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桦南县大八浪乡检草沟村。
再审申请人马*因与被申请人关*、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8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马*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事实和理由:1.二审判决错误计算案涉车辆的使用费。马*实际使用车辆半个月,二审判决认定使用63个月,并无依据。二审判决认定的车辆使用费计算标准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以马*向安*的退款差额5.9万元作为月使用费,依据错误,该差额系马*因车...(本文书还有117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