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中国某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某唐山分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郝*、一审被告高*、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冀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唐山分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一审、二审法院不予采信北京迪安【2024】临鉴字第382号司法鉴定意见,属于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科学的证明方法,在法院解决纠纷中不可或缺。本案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北京某有限公司而启动,鉴定机构资质合法,出具京迪安【2024】临鉴字第38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郝*的伤残等级(九级伤残、十级伤残)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建议为次要原因,结...(本文书还有16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