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徐*与被告马某1、马某2、马某3、马某4、马某5赡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被告马某1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被告马某2,被告马某3,被告马某4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被告马某5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五被告每月给付原告赡养费用15000元。2、要求五被告每年给付原告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诉讼过程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1、五被告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3000元,共计15000元;2、每年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由五被告分担;3、要求五被告分担已经发生的医疗费7393元。事实与理由:原告共生育两个男孩和三个女孩子。现原告已到耄耋之年,且原告老伴已去世,原告患有冠心病、高血压、脑梗,原告已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其他...(本文书还有19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