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程**与被告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6年3月6日受理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程**、被告鲍**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鲍**立即归还借款本金3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鲍**承担。事实和理由:2022年3月,鲍**因儿子结婚需资金周*向程**借款35000元,程**当时没有钱,碍于情面,向自己的大哥和侄女共借款35000元,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该款分两次转给了鲍**。鲍**于2022年9月18日出具借条一张,并约定该款于2025年9月18日前归还。到期后,程**经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法院。
鲍**辩称,借款时两人系情侣关系,是程**欺骗了自己几年的感情,...(本文书还有65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