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再审申请人云南某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创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王**、云南某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云0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并于2026年1月20日通过互联网法庭组织询问,听取了参加询问各方的意见陈述。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某甲公司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事实和理由:一、一审认定的事实基础错误、劳务关系主体认定错误,判决确认的赔偿主体错误。原判未能体现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某乙公司在诉讼中意图推卸责任,以《劳务分包合同》为由追加某甲公司为被告,将工程以劳务分包形式整体转包给某甲公司存在违法。二、本案证据采信错误。其一,王**不能提交其与某甲公司或某乙公司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原判认定劳务关系缺乏证据支持。其二,王**提交的证据是要证实某乙公司虽将工程转包给某甲公司,但某乙公司员工王*乙仍在现场招聘村民提供劳务,但原判决错误认定王**是受某甲公司...(本文书还有142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