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某字(2025)第****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王*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进行查询,被执行人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且已被其他案件在先冻结,本院已予以轮候冻结,暂无可扣划案款,此外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本文书还有50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