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民某因与被申请人四川省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云04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并于2026年1月19日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询问,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陈述。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民某申请再审称,请求依法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并裁定对本案再审,再审改判支持民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一、某公司是民某的实际用工主体,“工人交流群”的聊天记录也证明了该事实。1.澄江市中山医院建设项目是某公司的承建项目。民某是为某公司提供劳动,实际用工主体是某公司。2.某公司于2024年2月7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民某发工资15000元,转账时附言“发工资”,说明某公司认可民某的员工身份。原判认定代发...(本文书还有258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