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丁*因与被申请人黑河市某(以下简称某)劳动争议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1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丁*申请再审称,其未向某提出自愿离职书面申请,其于2024年1月10日签字的辞职申请表是某设计编排的格式表格,其目的是规避法律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规定。因相关文件要求关停全部矿业生产,某需大量裁员,故附如不签自愿辞职表不给员工发工资的要挟条件,某拖欠丁*9月至12月共4个月的工资,丁*为生计无奈签字,丁*原审举示的微信聊天记录载明2024年1月9日班长通知,2024年1月10日签署辞职申请表,2024年1月11日发放...(本文书还有6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