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森桦建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北京和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日立案后,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93187.84元,并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20年9月14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2.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7年9月1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北京某某医院外墙涂料及外墙防水改造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工程合同》),被告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的北京某某医院外墙改造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组织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完毕并交付。工程交付后,被告只向原告结付部分工程款,在原告多次催要下...(本文书还有203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