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邹*与被告广西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居公司)、广西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公司),第三人广西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外二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诉讼中,本院依法通知海外二分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甘**、万**,被告明居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黎**,被告海外公司、第三人海外二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022年2月7...(本文书还有995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