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海检刑诉〔2022〕8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邱兴宇犯盗窃罪,于2022年11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邱兴宇及其指定辩护人郑**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5月14日18时许,被告人邱兴宇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后街千亿兴物业停车场内,盗窃被害人刘*(女,33岁)一台雅迪牌q1型电动自行车。经鉴定,涉案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514元。
被告人邱兴宇于2022年5月20日得知被害人报警并查看监控录像后,将车辆交还并在单位等待民警,到案后如实供述前述事实。案发后赔偿被害人刘*人民币3300元,获得被害人谅解。
上述事实...(本文书还有68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