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东莞市旺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城公司)、施**因与被上诉人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1)粤7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7月2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旺城公司、施**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杨**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判令杨**承担一审及二审诉讼费。事实与理由:一、被诉侵权产品缺少涉案专利的手柄和圆环等重要授权性特征设计,两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二、在案证据显示旺城公司的经营地是临街店铺,并...(本文书还有109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