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乘风庄支行与被告大庆市乘风理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9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原告向本院提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杨**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35138.71元,及给付利息37761.40元;并判令杨**给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本金全部给付之日止,以贷款本金35138.7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138%的标准计...(本文书还有384字未显示)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自动登录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检索费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