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以下简称某**)与被告某**(以下简称某**)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1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4年3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某**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某**metlnfo及收费模板“mui01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某**赔偿原告某**经济损失(含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而指出的合理费用)1万元;3.判令被告某**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发布连续八期的声明向原告某**公开赔礼道歉;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某**承担。事实和理由:某**成立于2009年6月24日,是一家专注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互联网软件开发及运营企业。某**一直致力于“xx系统”(以下简称metinfo)及配套软件的研发创新,并基于metinfo自主开发出1000多套收费网站模板。经宣传推广,某**的metinfo及收费网站模板获得了极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已有数万用户使用metinfo及收...(本文书还有45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