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江西品先实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江西康御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云01民初****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江西康御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西品先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白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纠纷一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6日立案。被告江西品先实业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江西品先实业有限公司提出上诉称,1.虽然被诉产品的包装盒图片中载明有本案被告之一云南白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但是并无其他直接证据如销售发票、销售清单、销售店铺等可以证实该公司存在生产、销售被诉产品的行为,该公司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其住所地作为管辖连接点错误。2.江西康御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拼多多电商平...(本文书还有85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