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张**、张**与被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以下简称友谊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原告张**并作为原告张**之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友谊医院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张**、张**、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27145元、护理用品费91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600元、营养费5600元、死亡赔偿金1630360元、丧葬费63258元、丧葬服务费5520元、因丧葬发生的交通费及食宿费7000元、病历复印费422.4元,以上各项合计1750817.4元,要...(本文书还有1158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