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孙**与被告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告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要求被告给付赊欠的水泥空心砖款19,336元;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2018年在原告处赊购水泥空心砖,合计价款19,336元。事后,每年原告都多次索要未给付,被告于2021年5月20日重新给原告出具欠据一张,该款被告一直未给付。
被告牟**辩称,欠据真实性认可,当时我给他沙子,是协商用沙子换砖。
原告围绕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供如下证...(本文书还有58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