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林x与被告北京爱育华妇儿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育华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林x的法定代理人林*、俞**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王**,被告爱育华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林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爱育华医院赔偿林x医疗费63898.1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元、营养费25950元、护理费77850元、交通费1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0元,合计334198.19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司法鉴定费15000元、鉴定人出庭费2000元均由爱育华医院承担。事实和理由:根据病历记载,2020年9月28日4时左右,林x之母俞**不规律腹痛3小时就诊于爱育华医院,急诊以“孕1产0孕39+4周*位先兆临产,妊娠合并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收入院。2020年9月28日23时30分15秒,俞**在分娩室以roa胎吸助产分娩一男活婴即林x,林x出生后无哭声,四肢松软,心率<6o次/分,肤色发绀等,阿氏评分1-4-8分,期间进行了胸外按压、气管插管等措施,之后转入爱育华医院新生儿科住院治疗。2020年9月29日,林x转院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以下简称北京儿童医院)继续治疗,林x在爱育华医院的出院诊断为:1.新生儿窒息(重度);2.新生儿吸入性肺炎;3.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4.新生儿心肌损害;5.新生儿高血糖症;6.代谢*酸中毒;7.高乳酸血症;8.凝血功能异常;9.新生儿头皮水肿。北京儿童医院急诊以“新生儿惊厥;新生儿窒息;新冠筛查(新收治住院患者)”将林x收院治疗,初步诊断为:1.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2.新生儿惊厥;3.新生儿感染;4.凝血功能异常;5.心肌损害;6.头皮血肿。林x于2020年10月13日出院,出院诊断为:1.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重度;2.新生儿惊厥;3.呼吸衰竭;4.新生儿颅内出血;5.新生儿肺炎;6.低钙血症;7.高钙血症;8.凝血功能异常;9.右侧视网膜出血;1o.心肌损害;11.头皮血肿;12.颅骨骨折?13.新生儿...(本文书还有810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