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北京悦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视科技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北京易讯正通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讯正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悦视科技公司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二、四、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请求:1.依法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1民终****号民事判决;2.依法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号民事判决的第一、二、四项内容;3.将本案发回重审或者依法确认易讯正通公司违约,改判由易讯正通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4.依法改判由易讯正通公司支付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5.依法改判由易讯正通公司支付公证费人民币920元;6.一、二审诉讼费由易讯正通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一、双方签订的《双屏智能显示终端采购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原审判决错误的按照买卖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导致法律...(本文书还有136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