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师**因与被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津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晋08民终****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师**申请再审称,(一)由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二审判决。卫安才同事卫富锁的证明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津支公司业务员武霞的证明,能够证明2021年5月2日早上卫安才在鲁班花苑温***小区检查卫生时摔倒后意外伤亡。(二)二审适用法律错误。原审判决未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及证据规则有关证据认定标准。原审认定案涉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六条第四项关于疾病、猝死不是格式条款,违反了《民法典》有关规定。综上...(本文书还有65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