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余**与被告河南恒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恒久置业公司)、滕**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余**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恒久置业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原告余**与被告河南恒久置业有限公司、滕**于2015年10月25日签订的《英地豪庭认购协议书》有效。事实理由:被告河南恒久置业有限公司系“英地***小区开发商,被告滕****小区4#和6#楼的承建商。2015年10月25日,恒久置业公司(甲方)、余**(乙方)签订《英地豪庭认购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第一条明确记载了房屋的位置即**号楼**单元**层东户,建筑面积约为130.75平方...(本文书还有173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