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张**因与被申请人灵丘县花岗石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晋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张**申请再审称,一、原审判决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本案二审没有开庭审理,依照该规定,人民法院应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但是二审法院没有询问申请人,直接作出判决。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一)1984年4月以来再审申请人与灵丘县花岗石公司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的问题。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生效日为199...(本文书还有196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