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刘*因与被申请人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刘*申请再审称,请求:1.依法撤销本案一、二审判决;2.依法改判刘*无需向陈**支付任何款项;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陈**承担。事实与理由:1.本案中刘*与陈**之间的事实关系就是场外配资关系。陈**有配资需求,请求刘*帮忙联络出资人进行配资。这一事实在一审及二审中双方均予以承认。...(本文书还有47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