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唐*,男,1979年7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再审申请人何*因与被申请人唐*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金融法院(2021)京74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何*申请再审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六项、第八项之规定申请再审。请求:一、何*提交新证据一组,包括银行流水一份和借据一张,证明何*替唐*被动偿还其银行贷款造成的利息损失为年利率10%。二、本案一审、二审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最...(本文书还有52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