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曹**、邹**、张**、张**诉被告沈阳二四五医院(以下简称“二四五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及其委托代理人齐**、原告曹**、邹**、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齐**、原告张**的法定代理人张*、被告二四五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黄*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曹**、邹**、张**、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0741.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00元、护理费1217.20元、交通费10000元、丧葬费44237元,死亡赔偿金1097080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被抚养费生活费337569.50元、鉴定费21000元、3500元、家属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住宿费426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2020年9月6日,死者张彬因腹部疼痛来被告进行治疗。经检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并收治入院,同时进行术前准备。在张彬等待手术时,被告...(本文书还有305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