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与被告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委托诉讼代理人张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经本院公告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
原告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8年11月5日,被告因资金周*向原告母亲董xx借款15000元,约定于2019年4月5日还清,并约定利息,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2019年1月8日,被告再次向原告母亲董xx借款35000元,约定于2019年6月30日还清,并约定利息,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期间,经董xx催要,被告分文未付。原告母亲董xx于2022年3月因病去世,原告系其唯一的继承人。后原告不断向...(本文书还有111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