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满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焦作市杭城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3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3年1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杭州美满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黄**、焦作市杭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审理中,原、被告申请庭外和解,未果。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杭州美满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2266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以215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本文书还有1064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