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原告刘**与被告陈**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28日立案受理后,陈**对刘**提起反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12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原告(反诉被告)刘**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叶**、被告(反诉原告)陈**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邱**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因技术问题导致装修吊顶脱落,赔偿原告返工材料及工时费支出10万元;2.判令因被告装修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延迟开业造成经济损失赔偿原告5万元;3.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因永平融桦金银花休闲农庄需要进行房屋装潢,原告(甲方)与被告(乙方)于2022年5月20日签订了《装潢劳务承包合同》,双方对承包方式、施工质量标准及单价、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约定,其中结算方式约定,乙方进场施工10天,预付工程款1万元,工程进度50%,支付2万元,工程总价款预留2%的质量保证金(期限1年)和扣除预付款后,剩余资金在工程全部完工5日内付清。合同签订后,被告组织人员进行了施工,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了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3万元。工程...(本文书还有457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