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管理局)因与被上诉人敦煌市七里镇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2022)甘098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2月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市场管理局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建安公司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一、建安公司提交和依据的《房屋买卖契约书》复印件系被篡改的虚假合同,不具有真实合法性,不能作为确定本案事实的合法根据。建安公司对以下条款内容作了篡改:第三条付款方式...(本文书还有1076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