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鸡西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大地公司)、陈**因与被上诉人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2022)黑03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大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朴永建、上诉人陈**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栾**、被上诉人宋**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陶**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大地公司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鸡冠区人民法院(2022)黑030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宋**的一审诉讼请求;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本文书还有1143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