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蒋*与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某支公司(以下简称:某保险公司)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于2021年8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蒋*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某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2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在审理中,原告蒋*申请对涉案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及残值进行鉴定,本院依法委托内蒙古厚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进行鉴定,该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作出厚大【2021】评字第246号公估报告。本院于2021年12月27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蒋*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某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2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蒋*诉称,2020年6月22日,我在被告处投保了全能卫士.任我行驾乘人意外险及神行车保机动车保险。2021年4月26日22时40分许,我驾驶投保车辆蒙gt××**号小型轿车,沿着老哈河大街由东向西行驶左转弯时,与...(本文书还有378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