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与被告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3年6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偿还原告信用卡(卡号:6227********)欠款122354.26元,其中本金86666.6元,利息8808.59元,违约金880.33元,分期手续费25998.74元,以上欠款暂计至2022年11月25日,此后的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按诉状所述依据继续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2.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00元;3.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
一、信用卡申请情况:
申请人:杨**,申请时间:2020年7月2日,卡号:6227********,分期金额130000元,期数60期,费...(本文书还有204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