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莫**与被告广州市易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坤公司)、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由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番禺法院)移送本院审理。本院于2023年1月5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莫**向番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案涉《融资租赁合同》已于2021年9月13日解除;2.确认案涉《车辆挂靠协议书》已于2021年9月13日解除;3.判决两被告共同返还已支付款项44,159.72元及相应利息(以44,159.72元为基数,从2020年9月1日开始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事实和理由:2018年莫**有意购买新能源汽车,经他人介绍后到易坤公司处咨询,期间易坤公司不停劝说莫**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汽车,称其可为莫**办...(本文书还有182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