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凡军法与被告赵**、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郑州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5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凡军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凡换想、李**、被告人保郑州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赵**、赵**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凡军法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损失310000元(保留伤残鉴定等各项损失另行起诉的权利);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2022年2月14日发生交通事故,原告无责任,被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受伤后住进濮阳市油田总医院,被告赵**和人保郑州公司分别向原告垫付医疗费5000元和9000元,同意在本案中扣减。原告伤情非常严重,花费非常大,因此先行提起诉讼。请法院查明后依法给予判决,保护原告的合...(本文书还有20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