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魏*因与被上诉人王**、河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2022)豫172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魏*上诉请求:撤销正阳县人民法院(2022)豫1724民初****号民事判决,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退还一、二审诉讼费。事实和理由:王**涉嫌非法集资数额巨大,人数众多,仅正阳法院已受理几十起(均已裁定驳回起诉移交公安机关),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的民事案件,应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魏*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王**、河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6797000元及利息(按照月息1分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保全费、担保保费用由...(本文书还有182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