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淄博某某化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23)冀020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8月2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淄博某某化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苏**,被上诉人上海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淄博某某化工程有限公司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2023)冀0203民初****号民事判决,并...(本文书还有997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