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某某建设集团昆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贸易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安宁某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祖**、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某贸易公司申请再审称,请求:1.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2.依法查明事实,依法再审本案。事实和理由:1.原审认定恒焯邦未收到货物错误。《担保函》中赵**承诺说明,恒焯邦采购货物未付款之前,十四冶贸易公司是将恒焯邦采购的货物先存放在恒焯邦指定的仓库,由担保人赵**负责保管。本案中,在恒焯邦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赵**私自将十四冶贸易公司存放在仓库的货物转移给某某公司,导致十四冶贸易公司未收到该批货物的货款。《担保函》《承诺书》进一步证明恒焯邦欠付十四冶贸易公司货款的事实,赵**应与恒焯邦承担连...(本文书还有117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