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审被告人三*、肖**犯贩卖毒品罪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案例类型:刑事裁定书
  • 案号(2016)云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6-12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22日16时许,上诉人三改携带毒品驾驶一辆无牌号白色摩托车前往打洛镇大桥附近进行毒品交易时,被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现场从其驾驶的白色摩托车座垫下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10包,净重5313克。同时在另外一涉案车辆上将负责接收钱的上诉人肖**抓获。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公安机关出具的查获经过,现场检查、提取笔录及照片,证实公安机关于2015年11月22日16时许,在打洛镇大桥附近从三改驾驶的白色摩托车座垫下查获毒品可疑物10包。在另外一涉案车辆上将负责收钱的肖**抓获。

    2.扣押物品、收缴笔录及物证照片,证实查获毒品可疑物5313克、无牌白色摩托车1辆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3.毒品称量、检材提取笔录及照片、毒品检验鉴定报告及鉴定意见通知书,证实查获的毒品可疑物均系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净重5313克。三改、肖**对称量结果及鉴定意见均无异议。

    4.法医人类学检验鉴定书,证实三改、肖**于2016年5月5日摄片时的年龄均应在18周*以上...(本文书还有89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