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8年7月7日,某某宾馆(作为甲方,出租方)与某甲公司(作为乙方,承租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n****-01的《房屋租赁合同》,主要约定:一、承租房屋,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郑州市郑*新区**路**路**路**宾馆**座**层(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1963.03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二、租赁期,租赁期包含装修期和租期,租赁期共20年,合同签订后至2018年8月7日为原已装修工程转让交接时间,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38年8月7日为租赁期,其中首次装修期为租赁期开始后6个月;乙方首次装修期(6个月)内的房屋租金免缴,乙方租赁期间需再次装修的,不再免租金,乙方须向甲方...(本文书还有1166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