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陶**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23)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6月5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
一、诉争商标。
1.注册人:陶**。
2.注册号:49293181。
3.申请日期:2020年8月27日4.专用期限至2031年4月6日。
5.标志:“金座聚丰源”。
6.核定使用商品(第43类):酒店住宿服务;饭店(截止);动物寄养;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旅游房屋出租;烹饪设备出租;养老院;饮水机出租;日间托儿所(看孩子);照明设备出租。
二、引证商标。
(一)引证商标一1.注册人:某某公司(简称某某公司)。
2.注册号:1499722。
3.申请日期:1999年12月6日4.专用期限至2030...(本文书还有343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