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谢**因与被上诉人吴**及原审被告蒋**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溧阳市人民法院(2024)苏0481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谢**上诉请求:撤销溧阳市人民法院(2024)苏0481民初****号民事裁定书,并支持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事实与理由: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原告就被告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以及履行地等应为上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谢**(含蒋**)的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在上海,与溧...(本文书还有52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