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苏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8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苏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523256.73元;2、判令被告支付利息37476.65元(从2021年12月29日暂计算至2023年12月24日,主张至劳务费实际付清之日,利率按照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9年3月1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劳务合作合同》,被告将渭北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库区部分劳务分包给原告,工程地点位于陕西合阳。合同约定,暂定劳务费用为53972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组织人员完成了合同约定内容,2021...(本文书还有74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