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3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蔡佳敏对被申请人福建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草堂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经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选定,本院于2024年11月23日作出(2024)闽0305破****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大涵律师事务所担任百草堂公司的管理人。本院查明:百草堂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案件受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经管理人调查,确认百草堂公司职工债权7笔、债权总额为178908.82元。
截至2024年11月28日止,共有25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本文书还有6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