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赵*因与被申请人哈尔滨市某某灯管理处(以下简称某某灯管理处)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赵*申请再审称,某某灯管理处下设多家子公司,哈尔滨市登陆某道路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陆某公司)、哈尔滨市某某照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光华路矿照明设施经销处、哈尔滨市路灯工程安装处(以下简称路灯安装处),所有子公司的人事、管理均由某某灯管理处统一管理,赵*于1995年5月18日被某某灯管理处招录,并在某某公司之间调遣。劳动关系最主要的特征为人事管理权,某某灯管理处是某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某某公司的人事和业务由某某灯管理处实际管理,在认定赵*与某某灯管理处的关系时一定要穿破公司法人的外衣。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
本院经审查认为,某某灯管理处系事业单...(本文书还有84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