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乔**,男,1965年3月**日出生,汉族,住哈尔滨市香坊区。
再审申请人哈尔滨市南岗区某某保洁大队(以下简称清扫保洁大队)因与被申请人乔**劳动争议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清扫保洁大队向本院申请再审称,乔**从2021年4月起未向清扫保洁大队提供劳动,亦未提交请假单据,影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乔**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清扫保洁大队让乔**回家休息,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本文书还有533字未显示)